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和丰创意广场第九轮工业设计合同补助资金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0 点击次数: 1257
 为进一步扩大宁波工业设计市场需求,培育工业设计市场供给,促进和丰创意广场入驻工业设计机构与本地制造企业的对接,经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拟开展第九轮工业设计合同补助资金评比活动,望广场相关工业设计机构踊跃参与。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二、实施范围

1、申报机构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信用和纳税记录良好;

2、申报机构为入驻并注册在鄞州区的工业设计机构;

3、项目需求企业为宁波本地企业以及与广场签订合作协议的延边、黔西南等对口帮扶地区企业;

4、优先补助对象:

①申报机构在近5年内曾获得过国内外工业设计大奖(如:德国红点奖、德国IF奖、美国IDEA奖、意大利金圆规奖、法国Janus奖、日本G-mark奖、韩国GD好设计奖、中国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和丰奖等);

②申报机构申报的项目促进工业设计机构与对口帮扶地区制造业之间在两地创新设计与传统产业、特色产业的深度融合与协作;

③申报的项目致力于解决与疫情防控相关问题;

④申报机构与和丰联动性较好;

⑤申报的项目原创设计较强。

5、每家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6、考虑到今年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准许今年的设计服务项目参与本次活动。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合同补助资金申请表;

2、申报机构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3、申报企业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主要设计项目、年产值、职工(含设计师)人数、所获各项荣誉、各项专利授权情况等;

4、前3年内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财务年度报告;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设计合同复印件;

7、提供可供参考用的以往同类设计合同;

8、发票复印件;

9、提供设计产品或模型;

10、提供现场答辩内容;

11、提供每个项目新闻通报稿;

12、其他与评审相关的材料。

四、时间安排

材料申报截止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3日;

组织评审时间:2021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现场答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五、补助金发放

1、“合同补助资金”根据设计合同费用进行补助, 由评审小组打分确定补助档次。第一档,单个项目补助额为设计合同费用的50%,最高额度为10万元;第二档,单个项目补助额为设计合同费用的30%,最高额度为5万元;

2、根据广场入驻设计机构与对口帮扶地区制造业企业开展合作实际情况,对于申请“合同补助资金”扶持的设计扶贫合作项目,经评审每年甄选出最高不超过50%比例进行补助,并由评审小组打分确定补助档次。第一档,单个项目补助额为设计合同费用的50%,最高额度为10万元;第二档,单个项目补助额为设计合同费用的30%,最高额度为5万元。

发放日期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若存在拖欠广场相关费用的(截止2021年11月23日),不享有参评资格。

2、评审组委会对本次评审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3、联系人:张琼  0574-87730218

邮箱: 794753122@qq.com      5479842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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