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驻企业负责人: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仍然严峻,根据省市区各级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入驻企业复工(值班)须遵循以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入驻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入驻企业负责人全面排查入驻企业员工在疫情期间的生活轨迹,劝导湖北、温州、台州黄岩、台州温岭等重点疫情区域出入及密切接触人员暂停返甬复工(值班),确保复工(值班)员工的安全。
二、严格落实省政府有关规定,集聚性入驻企业一律不允许开工。2月10日后计划复工以及前期安排人员值班的入驻企业,必须上报复工(值班)备案报批材料,经街道初步审核实地勘察,并报上级部门批复后,方可稳妥复工(值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工(值班)。自2月10日开始,创庭楼大堂设置“明楼街道复工(值班)申请受理点”,如有疑问可到受理点咨询。
三、入驻企业获批复工(值班)前,可指定专人作为复工(值班)联络人,在向物业登记身份信息及承诺无14天流行病学史情况下,可进入楼宇办理复工(值班)相关事宜,联络人在楼内时间不得长时间停留。
四、入驻企业复工(值班)审批资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填报并上报防疫方案,电子版本上报资料(请打包后标注所在楼宇经营地址及入驻企业名称后,发至明楼街道楼管员范军毅(499100995@QQ.com)或物业负责人何静娜处(157487641@QQ.com)。
五、初审通过后,安排专人通知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再将书面资料送至创庭楼大堂受理点,工作人员赴该企业检查防疫物资储备工作(防疫用品至少确保10-15日)。
六、创庭楼大堂受理点联系方式:
明楼街道电话 0574-8776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