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和丰创意广场主广场及小洋楼连廊区域亮化项目公告
根据和丰创意广场实际运营需求,为提升广场整体形象,优化和丰公共环境,点亮和丰并打造“夜间和丰”,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在主广场及小洋楼连廊相关区域进行亮化工程,对宁波和丰创意广场主广场及小洋楼连廊区域亮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宁波和丰创意广场主广场及小洋楼连廊区域亮化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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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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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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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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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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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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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化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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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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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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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布点图、造型效果图及施工图,包括概念造型、风格及色彩确定、施工详图、工程清单以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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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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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化宣传画面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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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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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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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画面(供广场相关LED屏、电视机、竖屏等投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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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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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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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补充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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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11 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除外),到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商运营部和庭楼1202室来获取招标文件及现场勘察。
5、交付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和丰创意广场(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
6、项目预算:不超过200000元人民币
7、交付期限:2018年12月20日前,根据最终设计方案制作安装完毕。
8、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宁波市内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8.2 投标人营业范围内必须具备相应的制作、加工和安装能力。
8.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9时00分,地点: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和庭楼1202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于2018年11月22日参与招标人组织的评标会,由相关专家评选,综合评分最高中标。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克;联系电话:0574-87718379;QQ:273206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