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对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地下车库一层导视系统升级采购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地下车库一层导视系统升级采购项目(二期)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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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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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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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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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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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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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梯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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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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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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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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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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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厅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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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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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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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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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区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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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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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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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4、交付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和丰创意广场(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
5、项目预算:92000元人民币
6、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并收到招标人下达的排产通知单后40日内供货到达指定地点,并在20日内免费送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7、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7.2投标人营业范围内必须包含标识(志)制作安装,并且具备相应的制作、加工和安装能力。
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和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商运营部持下列证件获取招标文件。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1)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8.3获取文件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庭楼1206室(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4时00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庭楼1206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于2019年5月6日参与招标人组织的评标会,由相关专家评选,综合评分最高中标。
9.4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书时(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2000元_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九条)。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718379
邮箱:253910413@qq.com
12、其他声明:
12.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承担策划、编辑等工作的责任和风险。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2.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