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实际运营情况,配合老厂房升级改造项目需求,丰富展示功能,提升整体品质,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采购一台面积为14.144平米的P2.5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2019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室内全彩显示屏委托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室内全彩显示屏的采购、安装并能正常使用的一切费用,含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测试费,保修费等。
4、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周六/周日除外),在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商运营部和庭楼1206室持下列证件办理报名手续,并获取招标文件。原件查验后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押金 /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竞标文件服务。
5、项目预算:不超过200000元人民币。
6、标书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与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7、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具有显示屏生产厂家相关认证和投标单位资质证书,有相关同类产品采购经历;
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2 日9时00分,地点: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和庭楼1206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于2019年7月12日参与招标人组织的评标会,由相关人员评选,综合评分最高中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松佳;联系电话:0574-87718379
11、其他声明:
11.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承担策划、编辑等工作的责任和风险。
11.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1.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