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选聘广场公共健身平台运营管理公司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9-09 点击次数: 1735
根据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实际招商运营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广场公共健身配套功能,经研究决定,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健身管理公司,双方合作打造和丰创意广场公共健身平台,现就有关选聘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名称:宁波和丰创意广场选聘广场公共健身平台运营管理公司招标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主要招标内容及数量

序号

名称

数量

1

宁波和丰创意广场选聘广场公共健身平台运营管理公司

1

4、拟选聘广场公共健身平台运营管理公司的资格要求

4.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广场公共健身平台项目运营管理的能力

4.3有健身房运营管理经验,以往健身房运营管理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5广场公共健身平台项目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5.1合作期限:合同签约之日起3

5.2合作场地:和丰创意广场相关区域,面积约1600平方米。

5.3场地使用费:不得低于10万元/

5.4合同履约金:投标人半年度场地使用费报价(签约后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5.5合作双方权利与义务

中标方:

5.5.1合作期内,中标人承担广场公共健身平台建设的相关场地装修投入、健身器械设备采购等开办费用,以及日常管理人员薪水。(装修标准不得低于700/平方米,全套健身设备的品牌为意大利泰诺健、美国力健或同水平其他国际知名品牌。健身设备的数量要求:健跑台不少于8台,力量训练设备不少于20台,小工具训练设备不少于30件,散打训练设备不少于3件。)全套健身器械设备须在合同签约后一个月内提供到位(指合作场地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中标人合同履约金,由此导致的中标人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5.2合作期内,中标人负责广场公共健身平台的日常运营管理业务,并承担对相关健身器械设备的保养与维修。

5.5.3 合作期内,中标人对外办理的会员卡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广场入驻企业员工的会员卡售价不得超过中标人对外普通年卡原价的5折。

招标方:

5.5.4 负责提供合作期内的场地,并确保场地完好。

5.5.5在广场公共健身平台的运营期间,若有必要有权对中标人相关运营全过程进行监管、审计,如一经发现中标人对广场入驻企业员工办理健身年卡收费高于合同约定,可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并收回场地。

5.5.6 合同期内,若中标人严重违反广场管理制度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损坏广场形象的事件发生,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损失以及由中标人行为导致的第三方损失。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 9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和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向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毛先生索取,联系电话0574-8778379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向招标方提供的资料:(1)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9 23 1400分,地点:宁波江东北路317号和庭楼1206室。收件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毛先生,联系电话0574-8778379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于2019 9 23 1400分参与招标人组织的评标会,由相关专家评选,综合评分最高中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78379

传真:0574-8386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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