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丰创意广场消安一体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就和丰创意广场消安一体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招标编号:NBITC-202150142E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计划工期、招标控制价:
子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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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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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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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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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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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丰创意广场消安一体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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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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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6772.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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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09:00至2021年10月1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15:0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本次招标项目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gov.cn)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iig.com)
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网(www.nidccn.cn)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nbbidding.com)发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0
联系人:王孟、张建国、吴婧
联系电话:0574-87388504、87195253
传真:0574-87195253
E-mail: bidfive@163.com
招标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8771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