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和丰创意广场楼宇数字化系统平台开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06 点击次数: 1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丰创意广场楼宇数字化系统平台开发采购项目(重招,招标人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和丰创意广场楼宇数字化系统平台开发采购项目

地点: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具体根据业主需求指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招标范围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招标内容及限价(人民币):79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11210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原报名单位须重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支付费用),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15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交纳要求 :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子包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22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相应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224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该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网站

联系方式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人:林老师

   话:0574-87718379

   址:鄞州区江东北路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12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人:吴工、方工、张工

   址: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恒业大厦1810室

   话:18057440839、0574-83056167、13819800440、1895786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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